学院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15作者:浏览次数:485

学院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工会成员组成。承担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工作。

二、参与研究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注重对校务分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等方面实施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坚持凡是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或评议监督。

四、检查了解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有效;监督校务公开程序是否合理,形式是否得当,时间是否及时。

五、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待来信来访,并及时准确地向学院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六、协调办理校务公开民主咨询会、对话会,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七、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效果进行测评和评议。

八、做好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工作的资料建立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