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14作者:浏览次数:471

学院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落实党委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

  三、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和协作,定期召开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经常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总结工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学院工会的工作水平。

  四、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

  五、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状况,积极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及时向学院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院帮助解决。

六、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问题。  

七、负责筹备工会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代表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八、协调党、政、群团各部门关系,经常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会工作,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定期向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争取上级工会的指导,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九、积极探索、改革工会工作,把群众化、民主化作为工会工作

的重点,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十、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和管理工会经费,加强对工会财产的管理。

十一、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