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会 发布日期:2010-12-02 10:34
教代会各代表团,各分工会:
为做好学院2011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征集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征集提案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内容
提案要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突出教学、科研、管理、
教职工队伍建设、内部分配、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提案征集的时间
提案征集时间为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30日。
三、提案征集的方法和步骤
1、以代表团或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
2、教职工代表根据提案内容填写“教代会提案表”。 提案表从学院办公平台或校园网工会公告栏中下载。
3、各代表团或分工会将提案表收集整理后,于2010年12月30日前交提案审理委员会或院工会。
4、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教代会提案审理委员会登记、分类、整理、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要求
1、提案应一事一案,由1名代表提议,2名以上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
2、提案内容要简明具体、实事求是,不仅要提出问题,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
3、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符合学院实际,要有利于学院发展与稳定,要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4、撰写提案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充分进行调研,而后形成提案。
5、上交的提案,一律按照《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教代会提案表》的格式要求,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提案内容请勿用手写,提案代表姓名和附议代表姓名必须亲笔签名)。
二O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