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2010年教职工趣味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二、承办单位: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工会、体育系
三、参赛日期:2010年10月25~26日
四、参赛地点: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北区田径场、篮球场
五、参赛单位: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各基层工会
六、参赛项目及规则
(一)集体项目
1、广播体操比赛
每队按分工会实际教职工人数的80%组队参加大众广播操比赛,开幕式上19个队抽签分两组参加初赛,每组的前四名参加决赛,决出前八名名次。(商贸学院选派2队)
要求:动作规范,娴熟,整齐划一。
2、集体跳绳
每队10人(其中2人摇绳,男女不限;跳绳队员男4人、女4人)。每队参赛队员成一路纵队站在绳子一侧,摇绳者两人相距4米。听到比赛哨音信号后,开始摇绳,参赛队员依次跟进跳绳一次,出绳后即准备进行下一轮的跳绳。3分钟计次数,累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要求:摇绳中队员失误或无人跳绳不计数。
每队由4名队员组成(男女各2人),8组同时参赛。
竞赛方法
1、赛道总长为3
2、开赛前,各队参赛选手分别于本赛道起点线后成一路纵队依次排好,各队扮饰“车头”角色的运动员于队列首位排定,其他3位运动员双臂直臂前举并将双手依次搭放于前位选手的双肩之上。
3、令发后,各队选手在“车头”的带引指挥下,步调一致、整齐化一的同步结队前行(跑),直至全队成功越过终点。
4、 终止计时以整队抵达终点时最后一位选手躯干部任何部分越过终点线内沿垂直面时为准,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规则要求
1、行进过程中除“车头”选手外,其他队员的双手必须搭放在前位队员的双肩之上,若出现脱手断档、摔绊在地等现象,即为比赛失败,成绩无效。
2、必须始终成一路纵队结队前行,错位搭肩(之字形队列)或以其他队列替代均不予计取成绩。
3、必须始终在各自的赛道内前行,步入他道或影响他道选手的行进,均视为违例,成绩无效。
4、二龙戏珠
每队由2名队员组成(男女各1人),4对一组。同时参赛。
1、赛道总长为
2、开赛前,各对选手分别面对面的侧向(侧对前进方向)站立于各自赛道的起点线后,并分别将排球顶夹对挤于彼此的前额之间,顶夹稳妥后,双臂应于体侧自然侧向展开或于体后互挽。
3、令发后,以球为媒并连为一体的两位选手应采用相应的走、跑动作同步向前侧行(跑),直至抵达终点。
4、终止计时以两人顶夹对挤之球的前沿触及终点线内沿垂直面时为准,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规则要求
1、行进过程中,应始终将球顶夹对挤于两人前额和头面部之间,球滑落于头部以下、以手托球或相互把扶对方均应视为违例,不予计取成绩。
2、行进过程中若球滑脱落地,即为比赛失败。
3、两运动员及所顶之球在通过终点线的瞬间,必须做到人球合一,若出现所顶之球滑脱出对顶有效部位之外或脱落在地等现象,则均属违例,成绩无效。
4、必须始终在各自的赛道内前行,步入他道或影响他道选手的行进,均应视为违例,成绩无效。
5、拔河比赛
各队选派15名队员参加比赛(男10人,女5人)。
党群、图书合并为1队,思政、基础合并为1队;
6、教工50米混合迎面接力(每队男、女各5人)。
(二) 个人项目
1、飞镖
竞赛方法:比赛距离为2.5米,高度为1.7米。每人掷镖5支,以中镖环数多者名次列前。
飞镖比赛分男女两个组别分别进行比赛。
2、实心球掷准(男子2公斤、女子1公斤)
竞赛方法:队员面向投掷区站立,双手经头上向前抛实心球掷准,每人掷三次,以累计积分多者列前。
3、立定跳远
竞赛方法:不用助跑从立定姿势开始跳远.比赛时运动员双脚站立的位置在起跳线后.跳时只准离地一次,每人试跳二次,以跳远成绩远者为准.
4、哑铃侧平举1分钟
竞赛方法:
(1)男子哑铃重量为2*2公斤、女子哑铃重量为2*1公斤。
(2)比赛场地——田赛场地
(3)比赛时间为1分钟。比赛开始前,运动员双手各握哑钤置于体侧。裁判发令,计时开始,运动员快速做侧平举,计算1分钟内成功完成的次数,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比赛规则要求:要求举起时双臂与肩部平行并完全伸直呈一字形(肘关节及腕关节不能弯曲),下落时双臂要完全垂直,否则视为违规,判本次动作失败,不计算次数。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尚未完成的动作不计算在总成绩之内。
5、教工男子100米、教工女子100米。
七、参赛办法
1、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1人。
2、集体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
3、个人项目,每单位男、女各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集体项目。
八、报名条件和要求
1、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是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教职工。
2、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填报《武汉商业服务学院2010年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于
九、计分与奖励办法
1、个人项目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发给奖品。
2、集体项目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给予奖励。没有获得集体项目奖的参赛队给予参与奖。
3、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发纪念品,参赛人数以秩序册以正式编排人数为准。
4、团体总分分别取前八名发给奖杯。如遇总分相同,以获得第一名多着名次列前;再相等,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其它
1、各单位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准备、合理安排工作,为运动员参赛创造条件。
2、在组织参赛前,各单位应认真做好选拔,并安排时间训练。同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3、参赛运动员应本着重在参与的思想,发扬拼搏精神,积极参赛。在比赛中应尊重裁判、尊重对手,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工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0一0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