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3作者:浏览次数:207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和上级工会要求,决定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举办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分工会为单位,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内容见学院办公平台和工会网中武商院党办20122号文)基础上,按照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参加答题活动。

二、试题和答题纸附后,可以复印。答题完成后(答题纸上的基本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和书写工整),以分工会为单位于2012531日前交院工会统一邮寄。

三、学院工会将对组织比较好的分工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1.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2.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11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联合举办《规定》知识竞赛。现将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方式和起止时间

    竞赛主要根据《规定》相关内容命题。试题和答题纸在《中国教工》杂志2012年第4期刊登。试题和答题纸可以复印。参赛者请于2012731前将答题纸寄至《中国教工》编辑部(以邮局收到邮截为准)。竞赛举办方在阅卷后,于9月份从完全正确的答题纸中随机抽取产生各等次获奖者。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00名、参与奖1000名;另设组织奖若干名,由竞赛举办者根据各地、各学校组织参赛情况确定。各等次奖金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一、二、三等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参与奖为价值50元的纪念品。

    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工》2012年第10期刊登,奖品、奖金和证书将于201211月底前通过邮局寄送获奖者。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希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教育工会组织,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参加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广大教职工踊跃参加竞赛,推动学校和教职工深入学习《规定》,把握其精神实质,促进《规定》的贯彻落实。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