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特困教职工
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上级及学院有关精神,为鼓励困难教职工树立信心,战胜困难,体现学院对困难教职工的关怀,两节期间对因重大疾病、突发意外灾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具体工作程序:本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附有2011年原始相关证明材料(含具体开支费用),分工会在了解实情并研究后签上意见报工会。经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研究,院工会审核后,报学院批准。2011年因同一原因慰问过的教职工不在此次范围内。
放假前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请各分工会于12月27日以前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院工会,逾期将视为放弃。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工会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