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9作者:浏览次数:289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工会

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激发和调动女教职工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全面推进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争当教书育人楷模,学院工会决定在201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开展以评选先进女教职工、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教书育人巾帼示范岗为主要内容的表彰活动。现将评选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1、先进女教职工

评选对象为学院女教职工(会员)。评选条件: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勤奋敬业,关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创新,成果显著,乐于奉献,顾大局,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在教学、行政岗位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

2、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

评选对象为学院工会女工干部(学院工会女工委员和18个分工会女工委员)。评选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工会和女工工作,热心为女教职工服务,主动维护女教职工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分工会主席落实日常工会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女工社团活动,主动为女工工作建言献策。在本部门工作踏实,表现突出。

3、教书育人巾帼示范岗

评选对象为系部及二级管理单位教研室、科室和行政部门(人数不少于8人)。评选条件:在创建“教书育人示范岗”活动中,有目标、有阵地、有制度、有活动、有成果,并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发挥创新作用,成效显著,团队整体素质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并有较好表现。要求:巾帼示范岗女性人数不少80%,负责人中要有一名女性。

二、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和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名额、范围、对象及条件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2、表彰名额和推荐方法:

先进女教职工10名。每个分工会推荐一名(商贸学院推荐二名)参选。填表一式二份(分工会存档一份,交工会一份),个人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4名,每个分工会在全院女工干部中推荐4名,只推荐名单。

教书育人巾帼示范岗2名,每个分工会推荐1名参选,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其中事迹材料需500字左右。

3、在学院受表彰的人员中产生教育系统表彰推荐人选。

4126日(周二)以前将表格和名单报院工会。表格在QQ女工群下载。填好的表格需签上分工会意见,盖章或分工会主席签字,分工会情况和女工干部情况可在校园网工会网页上查看。

三、“三八”表彰大会时间地点:暂定于201035日星期五下午100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大会。地点:待定(开学后通知)。

四、为了更好宣传女教职工先进模范人物,“三八”妇女节将举办一组宣传专栏,内容:一是09年工会授表彰的先进女教职工,二是09年其它战线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女教职工及09年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女教职工。请各分工会将09年获市级以上表彰及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女教职工及事迹材料(100字左右)于126日以前报工会。

00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