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0作者:浏览次数:560

各基层工会: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二年一次的全体教职工健康体检(含妇检)工作从4月15日起至4月29日在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进行。为了做好本次健康体检工作,提高教职工预防疾病和治疗疾病的意识,确保体检能起到知晓健康、维护健康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对象及组织工作要求
   
(一)2014年教职工健康体检的对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长期病休和内退人员。与学校组织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可申请参加,其费用学校承担50%,另外50%由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并于4月14日前将费用(200元/人)交财务处,凭收费收据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签单到工会登记,随本部门参加体检。
    (二)组织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根据统一安排,落实每个教职工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将人数交工会,在规定时间内分批次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前往体检。同时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文明体检。
    2.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组织参检教职工认真阅读了解和遵守体检前的规定及要求,以便于体检结果更准确,对自己健康负责。
    4.本次体检结果采取体检中心统一密封,由工会负责发放,维护教职工个人隐私。
    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4月15-29日上午(7:30开始体检)。其中18、19、25日为汉口专场,17、22日为汉阳专场。非专场时间,个人须提前1-3个工作日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汉口店:59336868、汉阳店:84656100、武昌店:87337741。
    (二)体检中心地址:
     1.汉口店(民生耳鼻喉医院旁)(18日、19日、25日为专场体检时间)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1-3层。电话:59336868
    乘车路线:可乘283路.516路.524路.552路.608路.716路.724路.729路.801路.805路.809路等到黄孝河路竹叶山站下车。
    2.汉阳店(郭茨口)(17日、22日为专场体检时间)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1-2层.  电话:84656100
    乘车路线:可乘5路.70路.205路.208路.722路.520路.531路.537路. 575路.604路.708路.716路.720路.735路等到郭茨口站下车.
    3.武昌店(田汉大剧院旁)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电话:87337741
    乘车路线:可乘64路.530路.577路.581路.583路.801路.818路.702路.724路.805路等到中北路周家大湾站下车,地铁4号线(青鱼嘴站)。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检前三天请注意饮食:不吃高脂、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建议体检前一天不吃或少吃水果,尤其是葡萄或含维生素C成分较高的水果。
    2.从受检前一天晚上8时起,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休息不好会影响血糖、血脂、血压。
    3.受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请少量清水送服)。
    4.不要化妆,装饰会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受检者检前应对口腔、鼻腔、外耳道等处自我进行清洁,不清洁容易使一些疾病漏诊。
    5.不要穿过于复杂的服装,女士请不要佩戴金属饰物,最好不要穿连衣裙、高筒靴、连裤袜;男士最好不要穿高领套头衫、紧袖上衣、紧腿裤子等,以防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为进一步了解您的健康状况,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病历资料。随身物品请妥善保管。
    7.女性受检者请避开月经期,如必须检查者,请不要留取尿液标本,也不要进行妇检,待月经干净后再作检查。
    8.怀孕、可能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女性,受检时不要做x线检查(包括PET/CT和其他放射性同位素等检查)。
    9.体检时间7:30---10:30  10:30以后不接待进场, 周六上午体检,周日休息(专场除外)。
   10.体检须提前1-3个工作日电话预约(专场时间无需预约),最好在早上进行预约,下午不一定预约的到第二天体检。
   11.现场加项目只能打9折,现场不可换项目和更改项目。
   12.有问题都可咨询护士医生和工作人员,或直接咨询健检顾问:梅朋    电话:13659886770
武汉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武汉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